从死者的蔡姓丈夫所提供事故行车纪录器影片,可见计程车在路口右转时,并未注意到在人行穿越道行走的女子,未煞车就直接撞上,而且还持续往前行驶,女子则从引擎盖上重摔落地,消失于画面中。

蔡先生今接受媒体电访时指出,他与妻子结婚9个月,今年4月才度完蜜月,是一对新婚夫妻,而妻子从事补教业行政人员,每天上班都会经过景平路路口去搭公车,岂料发生噩耗。

蔡先生指出,6月27日赶到新店慈济医院时,妻子伤势为头骨骨折、颅内出血、手脚擦伤,且处于昏迷状态,而肇事肇事驾驶已经高龄69岁,而且还戴著助听器,不断哭著说对不起,解释自己不是故意的,是真的没有看到,

蔡先生说,过了7天后至本月4日,妻子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且心跳及血压急速下降,医院则告知复原的机率恐怕不大,因不忍妻子受到煎熬,才决定忍痛拔管。

蔡先生痛批,政府在106年4月1日修法,将小型车职业驾驶执照年龄上限,从68岁延长2年,让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计程车驾驶能继续执业至70岁,但是,他质疑,该名驾驶反应比常人较为缓慢,这样适合当职业驾驶吗?至于理赔部份,目前尚未与对方详谈。

中和分局交通队长郑文杰指出,初步了解,陈男驾驶计程车沿安乐路右转景平路往新店方向,不慎与行经行人穿越道女子发生碰撞,该女于本月4日不幸伤重离世,除将陈男依过失致死罪函送新北地检署侦办,另针对陈男未停让行人部分依法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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