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裁定指出,郭哲敏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指挥犯罪组织罪、《银行法》非法经营国内外汇兑业务罪、《洗钱防制法》一般洗钱罪、《刑法》意图营利提供赌博场所、聚众赌博罪、《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诈欺取财罪,犯罪嫌疑重大并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且有勾串共犯或证人及湮灭证据之虞,因此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郭哲敏(右一)经营的八八会馆招待所,曾有警界高官前往赌博。翻摄画面
郭哲敏(右一)经营的八八会馆招待所,曾有警界高官前往赌博。翻摄画面

地下汇兑汇差赚1.3亿

新北地检署指出,郭哲敏违反《银行法》等重罪嫌疑重大,且拥有外国护照及身分证件,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因此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同案另名被告张旭升于本月8日由律师陪同向检方投案,另名疑为帐房的女子陈品言也在同一天由柬埔寨搭机入境,遭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拘提,解送地检署归案,检察官认为张男在境内逃匿逾8个月,陈女滞留境外逾8个月并取得外国护照及身分证件,都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9日已向法院声请将2人羁押禁见获准。

至于郭哲敏集团的犯罪手法,检方指出,郭男将赌博营利、诈欺所得透过多家人头公司、虚拟货币帐户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层层转为看似合法的金流,并以经营赌博获利作为非法汇兑业务的资金,数年来经手汇兑金额217亿余元,汇差获利超过1亿3000万元,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稳定,检方去年发动数波搜索、拘提,目前总计查获郭哲敏等被告21人,声请羁押禁见郭男等被告10人,搜索27处所,查扣现金4412万3000元及虚拟货币641万2959颗泰达币(USDT,折合台币约2.06 亿元),并声请法院扣押郭男台北及桃园不动产20笔。 

另外,此案去年11月侦办期间,爆发承办检察官王涂芝曾于2020年出入郭男的88会馆争议,王涂芝立即签请回避侦办本案并自请调查,检察长同意王女回避,全案移由陈欣湉检察官侦办,另分调字案由主任检察官调查王女是否有行政违失。

新北检调查后,对于王涂芝出入八八会馆、睿森银楼地下室招待所部分,认为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法官法》规定,今年1月请求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该会于7月7日决议「王涂芝检察官无惩戒必要,报由法务部交付法务部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审议」,现由人审会审议中。

至于前立委黄国昌等人质疑郭哲敏去年潜逃出境是因为检方「纵放」,新北检今指出,已分调字及他字案由主任检察官侦办是否有人员涉及行政违失甚至泄密、渎职等刑责,将尽速调查厘清相关刑事及行政责任,毋枉毋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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