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提告指称,东森电视2019年10月13日刊登标题为「长滩岛一条线比基尼!台女真实身分曝光」报导,翻摄菲国媒体News 5报导照片还设置超连结,泄漏她护照内的个资,另不实记载当地警察局长说法;脸书版主陈柏林则贴文:「原来台湾女孩林XX(林女全名)是个勇于追求人类天然本心的前卫主义者。透过单线型两件式比基尼,让全世界的男男女女体会到,林XX所表达的诉求,是尚不被社会所允许的,妳是斋主我的英雄!」并附上菲国报导的网路连结,东森电视与陈男都违反《个资法》,侵害她隐私权及名誉权。
名医贴文「扒开屁股、内裤」挨告
妇产科名医郑丞杰虽没贴出菲国报导连结,但他在脸书贴文:「我们小时候想要看到女生的屁股、得扒开她的内裤、现在的男生想要看到女生的内裤、得扒开她的屁股、时代的变化实在太大、我们也只能适应它了。」并附上林女与男友在菲律宾长滩岛照片2张,林女认为郑医师以歧视、侮辱言行,损害她人格尊严,导致她身处感受严重冒犯的情境,构成性骚扰。基于以上理由,向东森电视、陈男、郑医师各求偿60万元,并要求刊登道歉启事。
法院审理时,东森电视主张此事为争议性时事,报导目的是增进公共利益,提醒大众注意国外对个资保障的观念、法律制度不同,并以设置超连结方式,依法注明出处,符合媒体查证义务,并未违反《个资法》、侵害隐私。
陈男则说贴文虽提及林女姓名,但这不算侵害姓名权,所附影片连结所显示的护照号码末3码并不清晰,生日、身分证字号、护照照片都不清楚,无从辨别,他没有触犯《个资法》,也没侵害隐私及名誉。
郑丞杰则表示,他的贴文只是描述不同时代的不同现象,并未评判任何个人,也没有任何评价,并非歧视、侮辱言行,引用的照片也有遮掩,难以辨认,林女指他性骚扰求偿,并无理由。
比基尼辣妹称:在台湾也这样穿
法官认为东森新闻的报导论及国外媒体对于比基尼事件处理方式,并提醒民众要有维护个人资料的意识,这样的报导非但具有公益性,更具有高度新闻性,此外,菲国媒体报导林女遭警方罚款2500元披索(依今日汇率约台币1352元)、向警察表示她在台湾也会这样穿,东森电视并未不实引用警方说法;而陈男依据相关新闻报导,评论比基尼事件,无论意见对于林女是正向或负向,都受到言论自由保障,且未达贬损林女社会评价的程度。
至于郑医师贴文提到「扒开内裤、扒开屁股」,法官认为他以妇产科医师经验,用戏谑方式表达大家应该适应时代变化,这是个人言论及意见表达,难认构成性骚扰或侮辱。因此最高法院维持历审见解,今判林女败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