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昌位于新北市汐止区的透天厝及邻居8户,遭国有财产署认定侵占国有地。据了解,黄国昌家日前已雇工自拆涉占国有地的违建,但同样占用国有地的邻居,仍有人未进行拆除。

地政局说,8月4日发文黄国昌及其他8户占用户,须30天内恢复合法使用,依照收文翌日起算,最后的期限为9月7日。地政局最快会于8日现勘确认。若现勘确认仅有黄国昌自拆,其余未拆除违建占用户,将依违反区域计划法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各裁罚6万元。

至于民主进步党籍新北市议员张锦豪日前在社群网站脸书Facebook表示,黄国昌女儿持有的新北市汐止区水源段162地号、黄国昌持有的163地号,共有20到25个停车位。另有媒体报导,土地承租人指是自己把土地改为停车场使用,黄国昌不知情。

新北市府交通局表示,由于162地号土地是汐止都市计划范围内的「保护区」、163地号土地是「道路用地」。「道路用地」属既成道路,本来就可停放车辆,不需申请临时路外停车场。但「保护区」土地有申设必要。

交通局表示,日前发文要求在15天内申请临时路外停车场设置许可;由于逾期仍未提出停车场申请许可,交通局已于7月31日与8月24日2度稽查时,依停车场法裁处土地承租人各3000元与9000元罚锾,且持续要求15天内限期改正与列管稽查,最高可开罚到1万5000元。

城乡局表示,汐止保护区土地违规设停车场使用,经限期8月27日前改善,28日现勘未改善下,已依都市计划法规定,裁处违规行为人(承租者)6万元罚锾,并限期违规人于公文书送达后30天内改善,若未改善,将按次裁处9万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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