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时,李男辩称掺入奶茶给应召妹饮用的药物,是在虾皮购物网站买的,卖家标榜「无色无味,可使女性在短时间内亢奋」,他购入后有借友人使用,友人表示并无兴奋感,也不会不舒服,当天应召妹饮用后呕吐,他以为妹子事前有喝酒,后来妹子昏睡,由于自己已经服用壮阳药,所以忍不住撕破她的丝袜性交。

李男还说,他掺入催情药水只是为了助兴,目的不是迷昏妹子,也不是强盗,完事之后,妹子的手机响了,他猜测是马伕来电,因为怕被揍,所以匆匆离开摩铁,离开前看到3500元性交易费用压在妹子包包底下,临时起意拿走,但这应该只是窃盗,并非强盗,至于妹子包包里面的钱,他没有碰。

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定李男一开始就不打算支付性交易费用,他将应召女诱骗到汽车旅馆内,下药使她失去意识,大逞兽欲并掠夺财物,不论李男拿走的是3500元性交易费用,还是应召女指称的8000元,都是在女方不能抗拒的情况下拿走,构成强盗罪,此案一审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刑13年6月,二审考量李男改口认罪,改判10年6月徒刑,最高法院今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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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官沦捷运痴汉!车厢伸狼爪连摸2女下体 这下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