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书告诉法官,2021年6月28日案发当天,她预计晚上8时下班,但6时许开始觉得身体不舒服,随即脚软无法站立、跪在地上,还有点口齿不清,头晕晕的,后来就没有意识,而且案发前一天就感觉不舒服,诡异的是,同事陈男当时问她有无感觉头晕,当下不知道他为什么这样问,于是回答:「有点想睡觉。」回家后确实出现恍惚、昏昏沉沉的嗜睡状况。
办公室痴汉上班竟吃威而钢
另外,女秘书指称陈男在案发前几天还对她说一件令人傻眼的事,陈男自称在上班时间吃威而钢,「他自己跟我说的,我有问他为何要在上班时间吃这个,他说想体验看看吃威而钢的感觉。」、「没有正常人会在上班时吃这种东西,他是不是想先实验,再来对我做什么?」
法官传唤其他同事作证,一名同事证称:「陈男会说『这个秘书很漂亮』,会说一些比较轻浮的话,每次上班都会讲,讲不只一次。」这名同事还说,案发当时发现女秘书状况异常,口齿没办法正常表达,也听不懂她在讲什么,走路也是摇摇晃晃还快要跌倒,「一开始以为她是脑中风,让她去休息,后来感觉越来越不对劲,陈男说他想送女秘书回去,就骑机车背在背后载回去,我问他知道女秘书家在哪里吗,他说不知道,我就叫救护车。」
以未婚妻怀孕求轻判
陈男出庭时,辩称:「药丸是我在网路上购买的,我不太敢用,想说试试看睡眠药效,看会不会让人想睡觉,我承认对女秘书造成伤害,但并无强制性交犯意。」他还求情自己要负担阿嬷的看护费、未婚妻已怀孕,且已经赔偿女秘书24万元达成和解,请求轻判。
法官依据相关事证,认定陈男趁机在女秘书水杯内掺入大量强效药丸,目的是迷昏她进而性交,虽然最后没得逞,但他以卑劣手段对女秘书下药,见她身体严重不适,竟未考虑将她送医,仍一再争取独自载她离开,显无值得同情之处,即使达成和解获原谅,仍不得减刑,因此高雄高分院依以药剂强制性交未遂罪,将他判刑3年7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