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妻提告指称,她1978年嫁给陈世铭,育有2子,为使丈夫创业无后顾之忧,毅然辞去邮局工作担任家庭主妇,辅佐丈夫成为基泰建设公司董事长,且尽心照顾家庭、子女,夫妻感情甚笃,不料丈夫2013年开始就读台湾科技大学博士班后,与梁姓女教授往来亲密,丈夫2015年8月有天突然回家收拾衣物后离家,她深感痛心但当时不知道原因,事后才陆续得知丈夫跟梁女多次在公开场所牵手、依偎,旅游足迹遍及碧潭、宜兰、台中、东京、澳门、郑州等地。

此外,陈妻胞妹曾直击姊夫与梁女亲密同行,甚至《壹周刊》也刊登「基泰老总频送女教授入香闺」报导。陈妻告诉法官,丈夫与梁女婚外情被媒体公诸于世后,梁女却未收敛,2人持续维持暧昧关系,害她精神饱受痛苦,配偶权也遭严重侵害,因此提告向梁女求偿300万元。

女教授称陈世铭「耳背、行走不便」

审理时,拥有台大会计学博士学历、曾任台科大财金所教授、所长的梁女辩称,自己曾与台科大副校长受邀担任基泰建设的企业讲座,以利长期产学合作,为此她曾与陈世铭、副校长及基泰员工四处参访、团体旅游,但并未与陈男单独出游,至于陈妻胞妹在速食店偶遇她跟陈男在一起,其实是陈男为争取讲座审阅时效,到速食店与她商谈讲座教授草约细节,且速食店是顾客众多的公共场所,她与陈男只是一般社会人士正常往来,至于周刊报导她与陈男过从甚密、陈男多次进出她的香闺,都是不实讯息。

对于陈妻提出的亲密影照事证,梁女辩称由于陈男行走不便或有急事要处理,所以她才会牵著陈男的手,至于2人依偎交谈,是因为陈男听力有障碍,所以才靠近说话。

元配胞妹在麦当劳撞见奸情

法官勘验相关影照,认定梁女、陈男2016年间在新店碧潭牵手散步,梁女脸带笑容,而陈男行走自如,没有脚部受伤行走不顺的迹象。另在台北松山机场,陈男右手搭在梁女右肩、头靠近她左耳说话,2人交谈时,梁女用左手轻推陈男后腰,肢体碰触非常自然。此外,2人在北市天母西路附近公园牵手散步,梁女还在家乐福停车场的车上,伸手碰触陈男额头。

另外,陈世铭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妻子个性强势、多疑,他婚后30多年持续被妻子言语侮辱及精神虐待,妻子还诬蔑他与梁姓女教授有不正当之关系,这些都造成婚姻难以维持。但法官认为陈男自己搞外遇,对于婚姻不睦的责任较重,2019年判决驳回陈男的离婚诉求确定,而陈妻的胞妹在离婚案审理时作证说:「有天我到板桥麦当劳上厕所,看到姊夫跟一个女生在一起,有说有笑,靠很近,姊夫看到我很错愕,我问女生说『请问妳是谁』,女生说『他是我干爹,我是台科大的教授』,我问她,妳的工作是为人师表,你知不知道我姊夫已经离家好几个月,她说『我知道,我知道』,我说妳知道就劝他回家,姊夫很紧张一句话都不讲。」

陈女胞妹还说,另一次她在天母餐厅吃饭,看到姊夫跟一个女的坐一起,「女的跟我那天在板桥看到的很像,他们吃完出来,女的马上伸手勾姊夫的手,他们一路走,漫步到公园的漫步道,我看2人十指紧扣,我有拍照」。

陈妻求偿案的法官依据以上事证,认定梁女明知陈世铭有配偶,仍执意交往,在公共场所多次牵手亲密互动,表现如同热恋男女,而陈男不仅离家还提起离婚诉讼,周刊并大幅报导外遇之事,梁女不仅侵害陈妻配偶权,更造成她精神痛苦,高院审酌后,于2019年判梁女赔偿陈妻6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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