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小凯和国中妹是透过网路认识,2人聊天聊得热络,没多久就展开交往,并约出见面约会,也曾发生过性关系。今年5月间,国中妹还在洗澡时,开视讯给小凯看,小凯一边欣赏一边偷偷侧录留念。

后来2人恋情告吹,小凯不满国中妹另结新欢,竟把侧录她洗澡的影像,发布在自己的IG和脸书帐号,供好友观赏,还写下「这女生很爱跟别人做爱」等字眼,甚至在文中标记国中妹的IG帐号。

由于国中妹的同学在脸书上看到影片,发现影中人神似国中妹,又标注女方IG帐号,立即通知学校,校方考量影片只有侧面淋浴画面,为保险起见,紧急约谈国中妹询问状况,全案才曝光,国中妹也在校方陪同下到派出所报案。

检警调查时,小凯坦承犯行,承认确实有在社群媒体散布国中妹洗澡影像,2人也曾做爱过,台北地检署因而依违反《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招募、引诱使儿童或少年被拍摄性影像罪、散布儿童或少年性影像罪,以及对未满16岁男女性交等罪,将小凯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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