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内进口巴西蛋,多次发文抨击农业部的农业粉专「Linbay好油」版主林裕纮,上月22日在脸书发文声称遭网友恐吓威胁,桃园地检署在9月23日立案追查,10月2日查获蓝营党工许哲宾(38岁)使用脸书假帐号,并特意至新北市某咖啡店,以该咖啡店公众网路,使用 Surfshark 软体,以 VPN 方式涉嫌恐吓,并向桃园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惟林先一步在10月1日出境。
由于许男供称受林委托协助「自导自演」恐吓案,已飞往奥地利出差的林也在脸书致歉「对不起,我犯错了」让案情大逆转。而林裕纮昨天清晨搭乘华航CI64班机自维也纳飞抵桃园国际机场,随即由警员戒护步出管制区,面对媒体采访,全程未发一语。
而林裕纮在律师陪同之下接受警询后,昨天午由警方移送到桃园地检署复讯,检察官认为他涉犯刑法第 220 条第2项、第216条、第210 条行使伪造准私文书、同法第 305 条恐吓、171条诬告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供、灭证之嫌声请羁押禁见,并在今天凌晨1时许由桃园地院裁定羁押禁见。
桃园地院表示,林裕纮经讯问后坦承涉犯刑法第220条第2项、第216条、210条行使伪造准私文书、刑法第171条第1、2项之诬告罪犯行。并有同案许哲宾于警询、侦查供述及相关人证、物证可资佐证,足认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另依许哲宾供述,于事发后林裕纮曾要求许删除彼此的通讯纪录,且林自称其与许联络的手机,昨天回国前在国外火车上遗失,惟遗失情形显有异于常情,参以林有要求许删除通讯之行为,林亦自陈使用LINE、VIBER软体与许通话,系为避免留下双方通联纪录,足认林裕纮有湮灭证据之虞。
再者,林裕纮自陈知悉许哲宾有虚拟帐号之管道,而许自陈虚拟帐号来源有自行创设及不详之友人提供等管道,显见本件尚有不明共犯尚待追查,且此种虚拟帐号本即要避免被追查,足认被告林裕纮亦有串证之虞,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项第2款规定,具有羁押之原因。
桃园地院也考量林裕纮涉案情节,涉及社会关注重大民生议题、言论自由、人身安全及国家追诉权之行使,其犯行对社会安宁造成极大危害,且不当耗损司法资源,扭曲人民言论对全国性民生重大议题讨论的正确性,造成社会人心动荡不安,所伤害及影响之社会及国家层面既深且广。审酌国家刑罚权遂行之公益考量,与林裕纮人身自由之私益两相权衡后,认对林裕纮为羁押处分系属适当、必要,符合宪法比例原则及刑事诉讼法上羁押相当性原则之要求,而有羁押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