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第五大队表示,勤指中心昨晚9时18分接获屏东110通报,在国道3号北向390公里有1部车辆逆向往南行驶,旋即调派巡逻车前往查处,并通知交控中心协助监控影像,及利用电子看板提醒用路人注意。巡逻车于9时29分在国道3号北向401公里处成功拦获,经查为李姓女子(74岁)驾驶自小客车逆向行驶,幸未造成事故或回堵情事。

警方协助轿车回归「正」途,护送下国道。警方提供
警方协助轿车回归「正」途,护送下国道。警方提供

据了解,这名阿嬷疑因夜间视力不好看错标示,从高雄九如出口交流道开上国道,发现来车纷纷闪灯,才惊觉搞错方向,但仍硬著头皮在内侧车道慢速逆行,幸最后遇到警方护送下国道,结束一场虚惊。

警方指出,妇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回车、倒车、逆向行驶)之规定,可处6千元以上3万6千元以下罚锾,已依规定制单举发。

五大队表示,用路人倘若逆向误上国道,应将车辆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驶,人员则到护栏外等安全地点等候,并拨打110报案或1968通报相关单位前往协助,以确保自身及其他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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