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局在外逃通缉犯查询系统贴出朱国荣大头照,并注记他的英文名字是SHU KUO JUNG,1953年生,可能潜逃时间为2023年9月,可能潜逃到亚洲地区,由高等法院于9月28日通缉,通缉罪名为违反《证券交易法》,而朱男的涉案事实是2011年至2013年间炒作龙邦国际兴业公司股票,并透过龙邦集团持有台湾人寿保险公司股权,朱男另于2014、2015年间知悉中信金控集团所属中信人寿保险公司合并台寿保公司讯息,买卖台寿保公司股票涉嫌内线交易,违反《证券交易法》等。

 

 

 

 

 

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中)弃保潜逃遭通缉。资料照片
国宝集团总裁朱国荣(中)弃保潜逃遭通缉。资料照片

高院日前指出,朱国荣因违反《证券交易法》案件,经台北地院于2016年10月5日指定保证金额4亿元,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日至警察局报到,由具保人朱佩瑜(朱国荣胞妹)缴纳4亿元现金后,将朱男释放,但因朱男违反法院限制住居、定期报到命令,经传唤、拘提未获,具保人又无法将他带到法庭,足认朱男已经逃匿,因此高院裁定将保证金及实收利息没入,并发布通缉。

朱国荣被控2011年起利用人头户炒作龙邦国际兴业股票,把股价先拉高再倒货给国宝人寿、坑杀散户,2年间炒作2波共获利6.3亿余元,一审2018年依违反《证交法》高买证券罪,重判朱国荣应执行15年徒刑,上诉后,高等法院认为第二波炒股获利并非一审认定的5.7亿,反而惨亏1470万,朱男不法所得仅2000多万元,今年3月改判朱男应执行8年徒刑。

朱男另涉嫌与女性友人林桂馨共同炒作龙邦国际兴业股票,朱男另涉内线交易台寿保股票及认购权证,高院认为罪证属实,今年4月依内线交易罪、制造证券交易活络表象罪、高买证券罪,将朱男合并判刑16年,犯罪所得1亿8036万元没收;林女则依制造证券交易活络表象罪、高买证券罪判刑10年,犯罪所得48万元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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