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长蔡清祥受访表示,目前案件还没确定,法务部会等到案件确定后,矫正署与所有监所才会进一步处理;法务部会与中选会研商,并按照法院确定判决实施。
林姓受刑人不满服刑无法投票,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声请假处分。北高行昨天裁定桃市选委会应于本案诉讼确定前,在北监设置投票所,供林男行使明年总统及立委选举投票权。
立法院会今天继续进行施政总质询,李进勇和蔡清祥在会前接受媒体访问,谈及法院裁定受刑人于监所投票议题。
李进勇表示,现行选罢法没有类似外国不在籍投票、缺席投票制度,很多国外看到的通信投票、代理人投票、移转投票,甚至于电子投票,这些在台湾没有法源;北高行的假处分裁定还有待商榷,中选会已决定提起抗告寻求救济。
李进勇表示,按照现行法律,必须在投票日到户籍所在地的投票所亲自投票,过程规定非常严格必须遵守;站在选务机关立场,并没有少掉受刑人的选票,在其户籍地投开票所选举人员名册都有受刑人名字,只是因事实上限制没办法到场投票。
李进勇表示,北高行裁定要求选委会在监所设置投开票所,这会造成一些问题,例如受刑人投票时,戒护人员不能跟著进去圈票处,受刑人也不能携带戒具,是否造成安全问题等,监所必须考量;中选会关心受刑人公民权,保障投票权应从法制面建立不在籍投票或缺席投票制度,这才是正办。
媒体询问,实务上是否做得到在监所设置投票所。蔡清祥表示,桃园市选委会将针对北高行裁定提出抗告,目前案件还没确定,法务部会等到案件确定后,矫正署与所有监所才会进一步处理;法务部会与中选会研商,并按照法院确定判决实施。
蔡清祥表示,每个人依法都能行使投票权,但在哪个阶段、如何行使,都要依状况决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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