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台中高分检已提起上诉。3名被告的国瑞汽车员工其中1名黄姓员工,针对检方上诉在脸书贴文说:「真的是扰人破事 闹事」。
这起事故发生在2015年5月22日,家住北部的杨姓家族多名亲友共乘3辆车到台南旅游,其中1辆TOYOTA WISH休旅车系杨父向和运公司台北士林站租用,车内共有6人,驾驶刘姓男子与友人李男坐在第1排,杨母及她的姊姊坐在第2排,2个女儿杨姓姊妹坐在第3排。
不料,当天上午10时许行经国道3号南向137.2公里苗栗西湖路段时,休旅车突然失去动力停在中线车道,刘男试图重新发动未果,不到1分钟就遭后方张姓男子驾驶的大货车追撞,导致休旅车尾整个爆开扭曲变形。
坐在后排的杨姓姊妹首当其冲,双双送医抢救,其中,当时30岁的姊姊头部、胸腹部受到重创,伤重不治;25岁的妹妹捡回一命,但胸椎骨折并脊髓损伤、双下肢全瘫;另外,刘男、李男及杨母姊姊分别受到撕裂伤、骨折等不等伤势。
苗栗地检署检察官调查事故原因,发现该休旅车累计里程9441公里,同年2月才由国瑞汽车观音厂进行组装,根据台湾区汽车修理工业同业公会等鉴定结果,认定邱姓组装工人将燃油管连接至引擎侧管时,未能以固定扣确实密合扣紧。
另外,负责品管及舣装的黄姓、彭姓员工未能注意该固定扣是否已确实密合扣紧,就由和运租车提供顾客租用,导致杨姓亲友等6人行驶途中燃油管与引擎侧管结合处因长时间反复承受压力、振动力而松脱,致使引擎无法获得燃油供给,在行驶过程中丧失动力,造成1死5人轻重伤的悲剧。
检察官侦结后,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将邱姓、黄姓、彭姓等国瑞汽车3名员工,连同大货车张姓驾驶一并起诉。邱、黄、彭3人均不认罪,辩称都有确实组装、检查,但一、二审均不采信,均判处邱男5月徒刑,黄男、彭男各4月徒刑,张男则判刑1年2月徒刑;其中,邱、黄、彭上诉到最高法院,获发回更审。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审理时,邱男仍坚称确实将燃油管连接至引擎侧管,嵌入时有一个卡的声音,他会用手拉看看确认是否有松脱;黄、彭也称检查时会打开检查管路有无接合,会用手拉、闻看看有无汽油味,都未发现有问题。
法官询问该车保养厂相关员工,证称该车2次保养时,都有看到固定扣是完全扣紧在管线上;专家也说,事故后勘验未发现管线结合处周遭有漏油或遭污染现象,该车行驶9千公里过程中,亦未曾出现相关故障码或灯号,如属安装瑕疵,于出厂2、3周内管线即会脱落。
合议庭综合相关证据及鉴定人说法,发现固定扣上有撬痕,且在鉴定前就已存在,呈现多处受损痕迹,并非车子所产生的震动或燃油压力造成脱落,而是推估遭到4次的工具破坏造成脱落。
合议庭合理推断,应系某位非具有车辆专长之人士,于事故前使用工具刻意进行破坏,并进一步拆卸燃油管与引擎侧管,导致燃油管与引擎侧管未紧密结合,造成行驶过程中产生松脱失去动力,而发生后续追撞事故,难以认定系因被告3人于组装、检查过程有所疏失所致,更一审大逆转,改判国瑞3名员工无罪。台中高分检已于10月19日提起上诉,全案仍将由最高法院进一步审理。
据了解,杨父及在车内的杨母、杨姓妹妹、李男及杨母姊姊共5人,向大货车张姓驾驶及其货运公司、和运租车、国瑞汽车、国都汽车,以及国瑞汽车员工3名被告,连带求偿医疗费、精神慰抚金合计共4227万余元。
《壹苹新闻网》记者透过脸书与杨姓被害人的1名家人连络,想询问对更一审改判国瑞3名员工无罪的看法,但她已读不回,不过,去年10月她在脸书发文称「7年了~终于调解成功」、「今天是个应该要开心的日子,但想到祢却一直不停的很想哭」、「一定是祢有在天上保佑让官司顺利圆满结束,家人永远是最坚强的后盾」。
被告之一的国瑞黄姓员工则未读取记者传送的脸书讯息,但他10月底曾在脸书PO出检方上诉书截图说「真的是扰人破事 闹事」,还留言说「无罪啊 对方检察官闹事 要上诉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