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公布刑事判决,国中毕业、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的68岁梁姓男子替患者进行安装假牙、牙套、根管治疗、洗牙、补牙等医疗行为,自民国77年至今执业35年,依1个月收入新台币5万元计算,被告梁男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犯罪所得合计2100万元。
判决指出,梁男自述从小学习治疗牙齿、制作假牙技术,77年起,在彰化县住处开设永安镶牙所,摆设牙科治疗椅、器材等诊疗设备,自行替患者安装假牙、牙套、根管治疗等医疗行为,其中安装1排至2排假牙费用约3万元至10万元不等,平均月收约5万元。
彰化县警察局芳苑分局112年7月21日前往搜索,扣得固定牙齿黏著剂、注射器、光固化树脂、麻醉注射剂、安可治浓缩液、双面咬合纸、根管填封剂、手术用刀片、牙科填充材料、牙科器械、预约本、收据、齿模、名片、牙科治疗椅、消毒箱等证物。
梁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犯罪动机基于谋生、须扶养太太及子女等生活状况、无前科纪录,依违反医师法非法执行医疗业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并应于判决确定4年内向公库支付150万元,未扣案犯罪所得2100万元没收,不能没收时追征价额。(中央社)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苹》Line,和我们做好友!
★下载《壹苹新闻网》APP
★Facebook 按赞追踪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女议员踩到坑「整只脚都陷下去」 实测柏油坑洞:台北市路平加油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