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女法官提告向偷看电脑的同事蔡政佑求偿80万元,另认为时任院长邱瑞祥没有尽到监督责任,要求蔡男、邱院长连带赔偿100万元,但高院维持一审见解,认定蔡男的犯行与法官职务无关,是个人犯罪行为,邱院长没有怠忽监督的问题,且邱院长并未指示蔡男偷看电脑,因此高院仍判邱院长免赔。全案可上诉。
这个法官偷拍女同事私密照检举通奸的乌龙事件,发生在2020年5月25日,当时蔡政佑和曾姓女法官及另名法官共用一间办公室,曾女中午外出吃饭,蔡男竟偷看她电脑里的LINE对话,发现曾女裸露胸部、脸部贴近男子下体的照片,怀疑曾女搞婚外情,立即以手机拍下来,向院长邱瑞祥举报。
院方调查时,曾女表示自己与男友都已离婚,并非婚外情,院长将调查结果转告蔡男,但蔡男不信,同年6月17日下午,又趁办公室没有其他人,偷看曾女电脑,再以手机翻拍20多张照片。
他没想到曾女已有防范,在座位后方装设针孔监视器,拍下蔡男偷看电脑的画面。曾女随即提告妨害秘密,最后蔡政佑遭判刑5月的易科罚金定谳。
另外,蔡政佑也被送惩戒,职务法庭审理后,将他判决撤职并停止任用公务员2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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