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朱立安从2014年起,以香港铧亚证券公司董事身份,招徕台湾富商、贵妇申购AXIS战略基金、VCH基金,佯称每年固定配息7%至12%不等,投资期满可领回本金,但实际上这2档基金根本是虚设的,借此吸金7亿余元,受害人包括台湾新首富、广达集团创办人林百里的妻子何莎。
检方调查时,何莎证称她当时告诉朱立安想稳健投资,朱立安说投资全球的不动产,可以稳定从租金收益配息,应该2或3年就可以赎回,强调绝无风险,收益稳定,所以就和朱立安去香港开户。
何莎表示,她一开始有拿到收益,是人民币配息,「但朱女要我再汇回去,继续申购AXIS战略基金有复利效果,所以我又把人民币37万全数投入这档基金」,后来朱女说香港铧亚公司的老板让小三管理公司,铧亚公司的人无法接受,所以高阶业务一起出来成立新公司,投资标的是相同的,只是换成美金计价,并强调绝无风险,收益稳定,要她把之前人民币457万的投资转过去,另外再投资100万美金。
后来因朱女财务出现漏洞,何莎因没拿到利息,要求赎回又被拒,认为事有蹊跷提告,全案才爆发。法院审理时,朱立安承认诈骗投资人的钱,但否认非法吸金,辩称没有为基金打广告或公开劝诱、举办说明会,也没主动招募,对于基金实际上如何投资并不清楚,二审审酌朱女已赔偿部分被害人达成和解,先前依违反《银行法》、诈欺等罪,判她10年徒刑,全案最高法院审理中。
至于协助朱女推广基金、招揽客户的2名共犯黄彦中、郑秀英,二审先前判2人各2年、1年4月徒刑,均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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