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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沛森/桃园报导】针对网路流传一段影片,一辆小客车以时速402公里在国道高速行驶,经国道警方追查,该车实际的时速未达200公里,戴姓男子为追求点阅率故以软体后制这不实超高速影片,并上传个人Facebook及IG后,遭他人转传至其他社群网站,已依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或违背法令罪嫌将戴男移送侦办。
有网友在脸书社团「爆料公社公开版」贴出影片,汽车在国道3号高原路段狂飙,车上出现一个疑似测速的显示画面,数字从276公里一路飙到402公里,发文者还炫耀「连假半夜都没有红斑马,超好飙」。
案经国道公路警察局第六大队追查,该影像约在去年3月初由戴姓男子(约40岁)所拍摄,地点位于国道3号高原路段,当时并无超速402公里之情形,实际的时速尚未达200公里,系为追求点阅率故以软体后制这不实超高速影片,并上传个人Facebook及IG后,遭他人转传至其他社群网站,由警方循线追查到案,警询后依刑法第153条煽惑他人犯罪或违背法令罪嫌移送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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