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署表示,该署段可芳检察官于去年(112年)间缉获诈欺集团之币商车手,经溯源扩大侦办后,发现有高雄市员警涉入其中,遂指挥法务部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南部地区调查组、内政部警政署政风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园分局等单位进行调查。

经搜证完备后,段可芳检察官于昨天(29日)上午,亲自率队至高雄地区搜索5处(含高雄市林园分局林园派出所),带回陈姓员警等8名相关人等,由本署庄珂惠、黄薇洁、程慧晶检察官共同协助侦讯,经漏夜侦讯后,认陈姓员警等4人,分别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组织犯罪条例、刑法泄密、加重诈欺、洗钱防制法等罪嫌,予以当庭逮捕,于今(30)日7时许,向台湾云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

廉政署查出,林园派出所警员陈彦玮与诈团成员陈彦忠、林启彰、刘宪杰及林鸿文(已遭云检羁押中)共同参与诈欺集团,以买卖虚拟货币为名诈骗被害人,并互相介绍假币商或提供帐户之人予彼此,再分取诈骗金额2-4%之不法利益。陈彦玮并包庇诈团成员,提供避免为警查缉之方式,又违法查询他人应秘密之个资,泄漏予刘宪杰及林启彰知悉。

经检察官复讯后,认陈彦玮、陈彦忠、林启彰及刘宪杰犯嫌重大,且有灭证、勾串之虞,当庭逮捕声押。

年约30岁的警员陈彦玮,8年前从警校毕业后,分发至林园警分局林园派出所服务,刚开始勤务表现正常,6、7年前,因各地有员警涉泄漏个资案,警政署要求自清,陈警被分局查获因私事查他人个资,因涉案情节轻微,获检方缓起诉处分。

陈员近年来在林园所服务期间,工作出现散漫状况,勤务不正常,是分局列管控管对象,未料,却因弟弟涉入诈团案,又被调查搜索。

林园警分局表示,本案为云林地检署指挥分局及廉政署侦办员警不法案件,林园分局强调,对员警涉犯违法案件,秉持绝不护短、绝不庇纵态度,将主动配合检方调查,以维警察形象。

针对陈姓员警涉案情节严重,影响警誉重大,林园分局立即依据警察人员人事条例及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核予从重一次记两大过免职处分,其直属主管(所长)改调非主管职务,并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不周责任。

地检署呼吁民众投资任何虚拟货币,应在具有公信力之公开市场进行交易,切莫随意轻信他人说词,下载任何投资群组所推荐之APP;亦应避免以现金交易,徒然增加遭诈骗之风险。又本件查获之集团成员均仅20余岁,短期内虽骗取不法所得,但铤而走险被查获后,势将面临最轻本刑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刑责,且亦将被追讨相关不法所得,并面临民事求偿,诉讼缠身,绝非一本万利,一旦误入歧途,只会后悔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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