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表示,新北市于去年9月12日公告「本市一般废弃物应回收项目及排出清除方式」,规定一般家户排出的7大类资源回收物(废干净塑胶袋、包装用发泡塑胶(保丽龙)、废玻璃容器、废照明光源、废干电池、废铅蓄电池及易燃物)应确实分类,并单独交付给清洁队回收,公告自去年10月1日生效,缓冲期6个月,也就是今年4月1日起如经稽查发现未确实分开回收,环保局将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告发,处新台币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说明,单一材质且干净的「废塑胶袋」及「包装用发泡塑胶(保丽龙)」皆可以回收再利用,但要非常干净且不得含有杂质,因此须单独分开交付给清洁队,如有油渍或是有纸质标签等杂物,后续无法制成塑胶再生料,便不可回收;而「废玻璃容器」及「废照明光源」因材质易破损,如破损可能造成危险、或于回收处理过程中割伤清洁队员,因此亦须分开交付。

新北市环保局公告7大类资源回收物须分开单独回收、不可与其他回收物混合交付。环保局提供
新北市环保局公告7大类资源回收物须分开单独回收、不可与其他回收物混合交付。环保局提供

「废干电池及行动电源」、「废铅蓄电池」与「易燃物(如打火机、瓦斯罐)」等物品如受到挤压或摩擦容易产生爆炸危险,切勿丢进垃圾车,务必单独分开回收,其中高压容器回收时更应遵守「完、包、警、收」4步骤─「确认用完、独立打包、加注警语、交付资收」,先排空内容物后再单独交付。

另外,为避免民众交付资源回收物时掺杂著垃圾或非回收项目,本次公告中也规范一般家户回收物如以塑胶袋盛装,须使用外观可辨明内容物之透明或半透明塑胶袋,避免看不清内容物之情形。

环保局呼吁民众确实分类、降低垃圾及资源回收物混杂,并落实源头减量,养成自备环保餐具、环保杯、环保袋的习惯,才能真正降低环境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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