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受害女童证称,教练吕男将她叫进厕所,先亲亲抱抱,接著把她压在地上,将道服、内衣裤都脱掉,「教练把生殖器插进我下体一点点,也有要我含住他生殖器,我都有反抗,也想跑出厕所,但教练将我压在地上,我没办法逃离,这样情形发生好多次」。
其他受害女童也证称,吕男会说:「教练对你很好,你知道吧,要不要进去小房间讲一下?」、「爸爸妈妈可以亲妳,那教练可不可以亲?」、「有看过偶像剧吧?」接著就亲她们脸颊、嘴巴,然后摸胸部甚至性侵,过程中都会拍照片,她们不敢逃跑,是因为教练会说:「现在妳衣服被扒光,人家就会看到妳没穿衣服。」
删除淫照辩「怕老婆发现」
吕男应讯时,供称:「我忘了为何会这样做,我不敢回想之前的事情,一开始只是跟她们比较亲近,后来不知道为何会变成拍摄,我删除照片是因为害怕、觉得不对,怕我老婆发现。」但他辩称有些女童主动对他撒娇、讨抱抱,抱的时候会碰到屁股、下体、胸部,并没有想对她们做什么猥亵动作,还说当时没有想到脸贴脸拍照、拥抱亲吻、摸胸部跟下体、口交是违法的。
法官认为吕男一再否认犯行,借故脱罪,甚至辩称因为道馆经营权纠纷,遭人诬陷,直到淫照被检警还原后,才坦承有拍摄照片,但辩称都经过女童同意,他利用孩子们的信任以及对教练的敬畏犯案,却合理化自己的性犯罪,恶性重大,审酌他犯案时间长达4年,绝非一时失控,触犯引诱少女拍摄猥亵电子讯号99罪、引诱少女拍摄性交电子讯号1罪、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9罪,判刑总和高达300多年,但依《刑法》规定,数罪合并定应执行刑不得超过30年,因此判吕男应执行29年6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