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文山二分局中午发出两点声明解释,第一、分局侦办虐童案,于113年3月12日受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指挥,持核发之搜索票及拘票,至儿福联盟「拘提」陈姓社工到案说明,并解送北检复讯,依法执行职务。
第二、制作陈姓社工警询笔录后,于解送过程中,予以佩戴帽子及口罩,确保当事人名誉及隐私。至于使用戒具部分,就整体涉案情节,未符比例原则,疏失人员带队侦查队长将予以议处,并列为案例教育,加强员警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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