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凯凯的母亲入监服刑中、父亲失联,因为要进行出养程序,去年9月透过儿福联盟委托有执照的刘姓保母代为照顾,没想到凯凯却遭逢毒手,刘姓保母不仅对凯凯喂馊水、拔指甲,生殖器也烧黑,甚至还把凯凯惨状拍下,传给胞妹炫耀等恶行,案件曝光后,刘姓姊妹已遭检方收押,但事件引爆网友怒火。
台北地检署昨(12日)指挥文山二分局搜索陈女位于儿福联盟的办公地点和住处,保全访谈报告等证据,并以被告身分约谈陈女到案说明,陈女傍晚6时许双手上铐被移送北检,检察官复讯后,依过失致死、伪造文书等罪谕令30万元交保,律师和儿福联盟成员也随即为她办保。
吕秋远分析,「如果按照目前揭露的事实来看,过失致死,这个罪名不太正确,也不容易成立。除非社工知道这样的状况,而且有意让凌虐的情况发生,真是如此,应该有可能是刑法286条第3项前段,凌虐未成年人致死罪,最重可以处无期徒刑。但是目前并不能确定,社工确实知道有凌虐事实,加诸这个罪名在她身上,并不是很适当。
再者,「我最担心的事情是伪造文书,如果这个罪名成立,代表她在业务上文书登载不实,意思就是,她没去访视,但却在文书记载有。真是如此,真的会很让人愤怒与难过。」
身为社工系老师的吕秋远说,「我宁愿社工因为某些疏忽没发现,我也不愿意看到社工故意记载不实的事项,那太让人失望与难过了。那有可能代表,社工的工作负荷,尤其是文书量,已经达到社工必须伪造文书让自己好过一点的地步,或是这个社工根本不应该是社工。我不知道是哪一种,但是我希望,这都不是事实。」
就算2罪名都成立,吕秋远说,「也不应该对社工上铐,这不是一个合理合法的移送方式。愿所有孩子,都得到应有的对待。」有网友留言,「这样上铐是否合理,这个画面已经造成全台社工很大的冲击和创伤了⋯⋯」,吕秋远回应「非常不合理,这样作太可怕了。」但有人反问「该名社工是犯罪嫌疑人,为何不能上铐?」吕秋远也回「如果是这样,有人告你妨害名誉,也是犯罪嫌疑人,也要上铐?」「请参照执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实施办法,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你们自己想就要对人家上铐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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