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谢男疑为虚拟货币中盘商,名下有多间企业社和商行,与多家银行襄理、地方士绅都有交情,检警侦办此案时,还有民意代表打听、关切案情,由于谢志明的多家公司资本额仅数十万元,但每月却有数百、数千万金流,颇不寻常,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张雯芳2022年9月间,曾指挥刑事警察局第四大队,到谢男等人住处及营业处所搜索、拘提。

检警在谢男家中等地扣得现金400余万元,另有美金、日币、泰铢及英镑等外币,折合台币约百万元,还有大量金饰及碎金,以及167万1969.69颗USDT(泰达币),其中扣案泰达币已由执行署士林分署变价拍卖,拍得5172万3700元。

检方起诉指出,谢男从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间组织诈欺、洗钱集团,透过名下的钱莱、宇多田等8间企业社,收取不详管道的诈欺赃款,以及其他來源不明的钱,再换汇成美金,接著由谢男的陈姓女友负责汇到美国FTX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现已破产倒闭)帐号,购买泰达币。

此外,谢男还到银楼收购金饰,送到提炼工厂铸造成金块,再出售到香港,或以保单趸缴投资等方式,掩饰、隐匿、移转巨额款项,1年多洗钱金额高达101.1亿元,由于谢男、陈女等14人无法说明款项来源,金额又和所得显不相当,检方依特殊洗钱、加重诈欺、《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起诉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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