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蔡明宏日前遭爆在车上对女书记官、女法官吸胸及乱摸私密部位,且陆续还有多名法院女员工站出来指控被猥亵,整起案件多达5人受害;直到3月14日,监察院判定蔡明宏惯犯行径凸显其严重欠缺自我控制能力,这不仅造成5名被害人长期之精神痛苦与阴霾,同时更直接重挫法官形象与职务尊严、严重减损民众对司法之信赖,故监察院弹劾审查会以13票全数通过弹劾蔡明宏,并移请惩戒法院审理。
事后,不满结果的蔡明宏发出声明,全文如下:
本人对于监察院罔顾事实的决议极感遗憾,本人接受约询后, 即于3月8日提出书面陈述资料及能证明本人被诬陷的证据, 然监察院均未予以审酌,随即于3月12日即通过弹劾决议, 显然于本人提出有利证据之前,即已写好弹劾案文,已有预设立场,对于本人提出的书面资料及能证明本人被诬陷的有利证据,也置若罔闻,一昧的偏听虚构、违常的片面指诉, 空言妄断。
加上有心人士意图以多人不实指控,累积制造成罪风向舆情,随著越来越多负面印象累积,将本人形容成疯癫不堪、十恶不赦的色狼,使本人百口莫辩,纵使提出能证明本人被诬陷的事证,仍然无法获得看见与正视,在这种集体诬陷的氛围中,公平和理性早已被遗忘,杀人灭口式毁人声誉背后的真相也随之湮灭而不为人知。
本人会尽一切力量, 自证我的清白。
根据《镜周刊》报导,监察委员鸿义章透露,蔡明宏曾于93年性骚扰A女、96年强制猥亵、98年性骚扰、99年多次性骚扰、111年强制猥亵不同女性,且受害者至今仍会哭泣抽搐,「还要担心家人会发现」;另监委纪惠容也表示,蔡明宏将受害者带至车上、包厢等没人看到之处,不仅削弱环境外控力、更让让受害者失去自保能力,不少受害者如今依旧感到恶心、头昏、失眠,甚至还需要长期服用忧郁症药物。
报导指出,已于士院任职20多年的蔡明宏曾任行政庭长、几乎与每个法官熟识,期间他甚至还声请传唤多位法官为证人、证明其未犯案,因此士院当初分案前就传出不少人都有压力、不想抽到此案,且合议庭还一度问被害人是否要声请移转管辖,可见「资深法官涉猥亵案」根本是颗烫手山芋,让士院弥漫著一股隐形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