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4日,长荣海运于资讯观测站公告,以每股34.1元卖出5万张长荣航股票,交易金额17亿元,处分利益7.9亿元,而此交易是在同年6月19日由董事会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同年8月21日,长荣海运又公告以每股35元卖出32.5万张长荣航股票,交易金额113.8亿元,处分利益54.6亿元。

林文鹏律师控诉,张国华、柯丽卿去年5月30日就任长荣海运董事,2人在同年6月19日得知长荣海运董事会决议处分长荣航空股票后,竟在利多消息对外公布前,于同年6月30日由张国华大量买进9万8357张长荣海运股票。此外,根据媒体报导,同一天,张国华自称担任永久总裁、柯丽卿担任总经理的巴拿马长荣国际(EIS),卖出17万张长荣海运股票,也都由张国华全部吃下。

林文鹏指出,张国华、柯丽卿担任长荣海运董事,是《证交法》规定禁止内线交易的行为人,竟在影响长荣海运股价重大消息公开前,进行上百亿元的长荣海运股票买、卖等内线交易,并从中不法获利约21亿元,因此控告张国华、柯丽卿涉犯《证交法》内线交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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