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09条第1项规定,公然侮辱罪可处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第2项规定以强暴方式公然侮辱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万5000元以下罚金。

冯光远2015年在脸书指金溥聪是「混蛋、烂咖、下流胚」,金男提自诉,怒告冯光远公然侮辱罪,一审判冯无罪,但高等法院认为「下流胚」等语是谩骂、嘲弄,2016年依公然侮辱罪改判冯男罚金5000元定谳。

至于骂盛治仁是「人渣公务员」案,法院依公然侮辱罪判冯光远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定谳,他拒缴罚金,曾因此入狱服刑。

张大春则于2014年因为媒体人刘骏耀质疑林义雄反核四绝食,痛骂刘男:「News98有这么下流的节目主持人,我踏马的真觉得可耻。」、「下流胚、脑子里装屎。」法院最后依公然侮辱判张大春罚金3000元定谳。

宪法法庭针对这件释宪案,今判决《刑法》第309条公然侮辱罪规定并未违宪,因为公然侮辱行为若依据个案表意脉络,对于他人名誉或人格造成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损害,且无益于公共事务思辩、不具正面价值,在这范围内,并不违背《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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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侮辱罪合宪! 但他骂嘎老师「肥婆」获翻盘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