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44岁的魏姓检察官未婚,2008年分发到云林地检署,目前负责公诉业务,受害的女书记官也未婚,2021年3月调到云检服务,配属另名侦察检察官,负责纪录业务。

 

云林地检署表示,魏姓检察官在被害人至该署任职后,就对她有好感,而有追求之意,从2022年起,假借各种理由赠送物品给被害人,借故接近与其攀谈,让被害人十分困扰。后来,被害人所配属之检察官察觉有异,询问确认被害人无意愿与魏男交往后,还出面制止魏男,请他不要再接近被害人。

没想到,魏男不听劝告,明知被害人已拒绝其追求,竟自2023年6月起至2024年1月22日止,反复、持续于上班前至地检署差勤机器刷卡处堵人,或于地检署内部跟踪、尾随骚扰,或一再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讯息,导致被害以心生畏惧,影响其日常生活及社会活动。

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获悉后,今年1月24日陈报检察长戴文亮,检察长旋即依据性别平等工作法等规定,立案进行调查,并对被被害人进行关怀协助措施,告知依法可以提出性骚扰申诉及跟踪骚扰防制法之刑事告诉,被害人遂于今年2月1日对魏姓检察官提出性骚扰申诉及跟踪骚扰之刑事告诉。

云林地检署成立性骚扰申诉处理调查小组,4月12日完成调查,并于113年4月23日召开性骚扰申诉调查会议,认定性骚扰申诉成立。刑事部分经检察官侦查终结,亦认为魏男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第18条第1项之跟踪骚扰行为罪嫌,于4月29日提起公诉。

云林地检署强调,检察长在第一时间知悉此事后,即对魏姓检察官提出告诫,并立即展开调查,复于调查完毕后,依申诉处理调查小组建议,命魏男以书面保证不得再对被害人为任何接触及跟踪骚扰行为,且不得对被害人及协助调查此案者为报复行为。

此外,为强化魏男性别平等意识及人际关系敏感度,并命魏男于接到本署通知日起1年内,应接受性别教育课程6小时,及自费进行心理咨商12小时。另外,本署依据法官法规定,将于5月6日就魏男前开性骚扰申诉成立及违反跟踪骚扰防制法之行为,召开检察官职务评定委员会,针对魏男后续行政惩处进行审议。

云林地检署。资料照片
云林地检署。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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