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日前在《PTT》八卦板上分享本站一则〈贵妇奈奈公婆归案动机〉新闻,表示自己在看见黄立雄夫妻是因疾病缠身、希望能返台享用健保医疗时几乎气得「龟览趴火」,他认为台湾健保每年都在亏钱,结果却还给旅居在国外的人这样使用,「该限制国民健保使用范围了吧?没事就让在国外爽的人回来用,这符合公平正义吗?」

内容曝光后,网路上随即掀起一波讨论:「又一曲新鸳鸯蝴蝶梦」、「台湾真香」、「回来看病应该自费,不准用健保」、「大多保留台湾籍的都这样啊」、「台湾人比较好骗啊」、「大概是被黑道勒索光了吧」、「钱藏好人回来用便宜健保再关一年就没事,反正名下无产你奈他何」、「其实台湾自费也便宜」、「傻眼一堆跑回来用健保」、「真是诚实」、「终于知道台湾才是罪犯的天堂」、「瞧不起鬼岛法律啊,知道不会重判」、「你以为回来会判什么吗?」

其中,有网友质疑若通缉犯仍持续缴税,那是否还能享有健保权利?事实上,前云林县长廖泉裕曾涉及贪渎等案、潜逃中国,结果多年后因心肌梗塞病情严重而请求协助返台就医;此外,根据健保署相关规定指出,凡具中华民国国籍、在台湾设有户籍满6个月以上之民众,以及在台出生之新生儿等对象,都必须参加全民健保,除非事后丧失国籍、户籍迁出国外、失踪满六个月等才不符合资格,并未特别针对通缉犯身份条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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