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韦廷表示虽然两人未成年,但以杀人罪起诉,但依照刑法第14条规定,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因此,干兄妹很可能减刑,不会被判死刑。」此外,依照少年事件处理法第83-1规定,少年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三年就会涂销该前科纪录,「不让别人知道曾经犯过如此重罪。」
全台关注的校园割颈案发生在去年12月25日,就读新北市某高中附设国中部的林姓「干妹」,到杨姓男学生班级找人聊天,被杨男以一句「妳又不是我们班的」要求离开,以免打扰其他同学午休,因此林女跑去找同校的郭姓「干哥」诉苦。
郭男找杨男理论替「干妹」出气,郭男涉持预藏弹簧刀朝杨男胸、颈刺10刀,送医抢救34小时仍回天乏术。涉嫌行凶的「干哥」随即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于少年观护所,而涉嫌教唆的「干妹」先责付由家长带回管教。
但警方事后发现林姓干妹上网发文抱怨,甚至涉嫌联系目击同学串证,因此法官于今年1月改将「干妹」收容,经调查认为2人涉犯重罪,移送检方启动侦办,检方认为有逃亡之虞,声押获准,经检察官调查后,依杀人罪嫌起诉林女、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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