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车祸肇逃衍生伤亡事故,往往因官方或民间监视器没有拍到影像,要找到对象索偿旷日费时,而现今许多汽、机车皆装有行车影像纪录器,除了在自身发生交通事故时,便于还原事发经过外,有时录到他人的交通事故,亦能帮助厘清肇因、追查肇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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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民众检举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并提供其他道路交通事故录影资料,新北市警局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办理检举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录影资料奖励金核发要点」,民众将影像上传警察局官方网站「交通事故处理专区」中的「交通事故影音上传平台」,经审核上传事证无重复性,有助于厘清肇事原因者,且无不予核发事项,将可领取1000元至1万元奖励金。
交大呼吁,民众踊跃提供行车影像等资料检举,既可帮助被害人,又有奖金可拿;同时呼吁汽车驾驶人,肇事应即采取救护措施及依规定处置,并通知警察机关处理,以免受罚。若肇事致人受伤或死亡而逃逸,尚须负肇事逃逸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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