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的林女对外自称台湾大学法学硕士,曾任神脑国际总经理特助兼法案组组长、震旦行总管理处法案组主任、博客来网路书店监察人、台湾欧姆龙公司法务长,学经历傲人。

不过,先前有媒体报导,林女不具律师资格,却以律师名号向民众收取费用,当时林女向媒体否认,强调自己从未自称律师,只当过立委助理及企业的法律顾问,虽曾协助民众写诉状,但没有协助出庭。

检调今搜索林女住处,检察官晚间谕令林女1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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