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警方指出,凌晨4时41分获报,国道1号南向38公里林口路段,有2部车事故,现场无人受伤,拖吊车于现场排除时,王姓男子驾驶小客车不明原因撞击拖吊车,救出后送林口长庚医院急救无效宣告死亡。
热门新闻:台中「28岁D罩杯女警」被指下海 分局震怒放话严办!影片秒下架
第一起车祸是48岁魏姓女子驾驶宾士车与62岁郭男的小客车发生车祸,原本无人受伤,拖吊车到场排除事故时,停放于内侧车道警戒,但此时29岁王男驾驶黑色小客车,不明原因从后方追撞拖吊车。
黑色小客车车头瞬间全毁并起火燃烧,王姓驾驶当下直接卡在车内,经警消到场,将他送往林口长庚医院急救,仍于清晨6时24分宣告不治,另乘客25岁黄女头部撕裂伤右脚骨折及左脚擦伤、22岁陈姓女子头部撕裂伤,目前都还在急救中。
警方初步调查,王男酒测值待相验,其他2车驾驶含拖吊车驾驶酒测值皆为零,详细的肇事原因有待警方进一步厘清,现场4车道(含1辅助车道),占用内侧及外侧车道,交通一度堵塞,车辆于6时8分排除。
国道警方呼吁用路人,变换车道不当,为高速公路事故常见的肇事因素,除处罚新台币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亦将吊扣或吊销驾照。变换车道时应先使用方向灯提醒邻车,确认后视镜死角,再开始变换车道,「国道行车不抢道,安全变换有礼貌」。另发生事故后若无人受伤车辆尚能行驶,请做好警戒后并初步拍照,过程中随时注意来车动态,并尽速移置安全处所等候警方处理,以避免二次事故发生,造成严重伤亡。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刑事局晚间冒浓烟 侦防大楼烟弹药库起火!消防局19车灌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