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时,李男辩称「妳不是人」、「妳应该就是猪狗不如」都是假设性用语,他的本意是,如果王女不把博爱座留给老年人,去坐绿色一般座位,就是猪狗不如,并强调自己当时是说「如果」。李男还说,他事后有向王女鞠躬3次道歉,不是故意侮辱她。

但法官勘验王女当时用手机录下的影片,李男并没说「如果」,而是直接对王女说:「妳不是人。」、「这是优待位,妳年轻人坐在这里,妳不应该坐这里,妳说妳应该就是猪狗不如。」

王女回称:「我有在录唷。」并问:「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李男火大回呛:「去妳的,这是我的隐私,还问我什么名字,莫名奇妙,坐在优待座,年纪轻轻的,看到老...,不是说没有位置,有位置不坐,偏偏要坐在优待位。」

王女解释:「我上车的时候,就这边才有位子啊,你现在是没有位子可以坐吗?我也没有碍到你。」李男说:「我是建议妳,我是善意的建议,对一个年轻人善意的建议,我坐车第一次遇到大言不惭,还问我名字。」王女回他:「你都骂我了,我不能知道吗?」

法官认为博爱座虽然依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第53条第3项所设置,但并非只限定年满65岁老年人使用,而是「有需求者」就可使用,法条也没有强制让座的效力。

另外,法官认为当一位老年人在公车、火车或高铁上,当众用侮辱性言语指责年纪较轻的人不应该坐在博爱座上、不应该不让坐,会使在场其他乘客对年轻人产生:「唉唷,怎么欺负老人。」、「好手好脚的怎么坐在博爱座上。」等负面评价。

李男虽强调已向王女道歉,并请求法官宣告缓刑,但法官查出他当时是说:「如果妳不舒服,我跟妳道歉,如果妳坚持要到法院也没关系,我是学法律的。」从这句话后半段看不出他已知警惕,因此未给予缓刑,审酌后依公然侮辱罪判李男罚金6000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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