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开公司于110年间涉违反证交法等罪,北检昨天约谈前董事长邱复生等人;检察官讯后谕令邱复生150万元交保,由于邱复生觅保无著,今天上午改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与电子监控。

检调获报,指台湾土地开发公司于民国109年间疑因财务困难,向民间借款新台币2亿余元,但于110年的财务报表中并未以借款方式认列,而是以其他方式呈现,疑财报不实,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财报不实等罪嫌。

台北地检署昨天指挥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调处兵分6路,搜索台开公司、邱复生住居所等6处,并约谈邱复生及当时的主管等6人到案。

检察官复讯后,昨天深夜谕令邱复生150万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并实施电子监控;另外4名被告郑姓前副总、毛姓前营运部经理、谢姓前仲介员、陈姓前会计人员,分别以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金额交保;郭姓前董事兼财务长则请回。

由于邱复生觅保无著,数小时内筹不出150万元保金,检察官今天上午改命邱复生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电子监控,并要求邱复生每天以手机向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回报行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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