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男辩称当天因为吸食安非他命,精神状况不佳,控制能力降低才会犯下本案,希望法官依《刑法》第19条「辨识行为违法或辨识行为能力显著减低」规定减刑,而且他当时有打电话报警,也符合自首减刑要件。

但法官查出当时是黄男的姊姊打电话报警,警察到场后,黄母及黄男的弟弟在第一时间已经指称是黄男纵火,而黄男则一再表示没有放火烧妈妈,因此不构成自首。

另外,黄男面对警察询问,能清楚回答自己名字、身分证字号及手机号码,警察起先误以为黄男的弟弟是他哥哥,告诉黄男:「你哥哥已经指认你放火。」黄男回答:「我没有哥哥。」法官认为由此可见黄男当时辨识行为的能力并未减低,也不构成减刑要件。

不过,黄男的弟弟告诉法官,事发后妈妈住院,黄男有针对纵火之事向妈妈道歉,「我妈妈当时意识清楚,她说好、好,我觉得妈妈是接受我哥道歉,妈妈一直很爱护我哥。」

黄男的父亲出庭时也请求法官从轻量刑,给儿子改过向善的机会,并强调妻子生前已经原谅儿子,最高法院审酌黄男已悔悟并认罪,因此维持前审见解,依家暴重伤害罪判黄男2年10月徒刑定谳。

推荐新闻 《赛德克》票房8亿亏2亿!魏德圣「0分润」 怒告郭台强结果揭晓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国会职权讼战!释宪4箭齐发 大法官今受理第1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