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报导指出,黄立雄积欠民国103年、104年、106年、107年度4年度的综合所得税及罚锾,甚至欠缴个人健保费、违反医疗法的行政罚锾,总计欠款高达7130万9322元,被行政执行署士林分署列为「欠税大户」。
而因黄立雄夫妻始终拒绝提出清偿计划,行政执行署于6月11日对他发出「禁奢令」,未来黄立雄将不得搭乘计程车、高铁、飞机;不得到夜店、舞厅、KTV、四星级以上饭店消费;禁止投资股票、期货;不能购买、租赁或使用新台币2000元以上商品或服务,且每月消费不得超过新台币24000元。
行政执行署7月1日更发出奖励公告,若民众发现黄立雄违反禁奢令,可立即打电话或以书面提出检举,将提供新台币3万至10万元的检举奖金,若能因此追回积欠税款,检举者最高可拿到奖金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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