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律师界Me Too案发生在去年10月间,萧男(34岁)曾就读国立大学法学院,毕业后考上公务人员司法特考后,曾在法院担任法警,考上律师后,去年参加全国律师联合会律师研习会担任实习律师,竟遭多名女学员指控故意利用肢体、语言性骚扰,不仅摸大腿还摸屁股,遭被害女学员向全国律师联合会检举后,萧男被认定「性骚扰成立」,其「律师职前训练」未通过。其中1名被害人则向北检提告。
起诉指出,萧男于去年10月2日下午6时许,与被害人在酒吧聚餐,萧竟以右手抚摸被害人大腿2至3秒,当晚10时,萧与被害人搭捷运,在松江南京站月台,趁被害人走出车厢,与被害人告别时,以右手抚摸她左侧腰际。同月20日下午2时续,萧男与被害人在律研所教室参与所内麻将杯比赛时,再趁被害人拍摄奖杯时,走到被害人左后方,以右手手臂碰触被害人左侧臀部。
检方认定萧男3次行为涉嫌性骚扰,因此依3个性骚扰罪起诉萧男,并建请法院分论3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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