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治平73岁陈姓母亲上月3日被邻居发现陈尸在社区顶楼,现场无外力介入也无打斗痕迹,身上有唐治平家中钥匙及磁扣,但唐见过遗体后以衣服、体型不同为由,不愿承认是妈妈,直到表妹到场才完成认尸,遗体才移送到板殡,但至今唐仍坚持妈吗只是离家出走,拒绝领回遗体,就连身旁亲友就算著急也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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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淡水分局报请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办理公告,副本发予内政部刑事警察局备查,新北刑大亦于6月14日发布认领公告,认领期间为自公告日起算25日,但期限已到,唐治平仍未出面处理。
淡水分局今天指出,台湾士林地方检察署于7月11日函请通知唐治平前去具领其母遗体,来函并检附相验尸体证明书共10张。
淡水分局于7月15日收文后,于今天(18日)已函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再次办理公告招领事宜,副本通知士林地检署,期限至7月24日止,并通知家属限期具领。
检警基於伦理情义,尝试科学方法证实唐治平母亲遗体身分,包括进行齿模比对,并与唐治平的友人保持联系,希望能让唐母早日入土为安,不过,唐治平对此仍坚持己见,拒绝认尸,双方陷入僵局,希望二度公告后,能画下完美句点。
据透露,第二次公告期限届满后,各方善心人士即可领尸收埋,但仅能以「土葬」办理后事,不得火葬,除非唐治平本人或授权朋友至地检署,检察官才会重新开立可火化死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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