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3岁的张肇良,系前省议员张贵木之子,凯达格兰学校地方领袖班结业,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在职专班法学硕士,中原大学机械系学士。曾任桃园县议会第十选区(龙潭乡)第16、17届县议员,桃园市第1、3届桃园市议员。

他在2016年8月12日,涉嫌以人头诈领助理费,因诈领薪资超过1,020万元,涉犯重罪且有湮灭证据、勾串证人之虞,经桃检向地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是桃园升格以来第一个被收押的市议员,虽其后遭起诉,但历经审判,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张肇良不构成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但登载不实罪法院仍判处张肇良8个有期徒刑各6个月,定应执行刑2年10个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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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指出,桃园市龙潭区2019年间有一处兴建中的违章建筑,民众检举后,龙潭区公所原本认定是兴建中的违建,理应即报即拆,但违建地主写了陈情书给公所后,违建却没有拆除仍继续兴建,传出系市议员张肇良出面关说;桃园地检署昨天指挥桃园市调查处兵分多路,搜索龙潭区公所、议员服务处、张住家等10处,包含张肇良等6人列被告,检察官复讯后,声押张肇良获准,另5人分别请回或8至10万元交保。

桃园地院昨天下午召开羁押庭,虽然张肇良否认有共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主管事务图利、同条第5款非主管事务图利、刑法第213条公务员登载不实、刑法第215条、第216条行使业务登载不实罪嫌,惟有证人等人之证述及卷内客观事证可佐,足认涉犯上开犯罪嫌疑重大。

地院指出,由于上开所涉犯之罪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本于趋吉避凶之人性,其逃亡、串证或灭证之可能性较高,且张肇良担任多届县市议员,具有相当之政治人脉,依目前侦办进度,可得知另有相关人员未到案,而该等人员无论是供词或证词皆系为证明张是否有涉犯上开罪嫌,又他对于声请意旨所载之犯罪事实,于侦查中先全部否认,嗣于地院讯问时坦承部分客观事实,前后反复,与本案已到案之证人所述情节亦不相同,是对于本案证人施以压力影响其等证词之可能性甚高,认有勾串证人之虞。

另观张肇良与证人之对话纪录,在案发当时确有传送与本案相关之文书,且于对话后立即删除,是认亦有湮灭证据之情形。上开羁押原因难以透过具保、责付、限制住居或其他侵害较小之手段予以担保,应认有羁押之必要,故命其应自7月18日起予以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张肇良涉图利遭羁押禁见。翻摄画面
张肇良涉图利遭羁押禁见。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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