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处处长庄敬权说明,去年起针对如龟山A7、八德重划区等建案热点启动公设维护专案稽,查处超过20处工地,裁罚新台币54万元。但发现原规范建案周边公共设施的管理规定可以再精进,因此今年初即启动修法,邀集养工处、13区公所一起讨论,决议对于建案周边因施工所导致的公共设施损毁,建商须立刻修复,如果没有完成修缮,建管处将不受理该建案下一阶段的施工勘验,等于宣告了该工地停工,严正杜绝工地,每次都拖延到工程收尾,才要修复公共设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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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处呼吁,依建筑法规定损坏公共设施可处新台币1万8,000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锾,亦不得任意在道路或人行道堆置营建材料,本次修法纳入勘验管制,将影响建商施工期程,亦即施工成本将提升,呼吁建商正视工地周遭公共设施维护,加以维持优质环境,还给周边邻里住户一个良好的居住品质。

 

建商应确保建案周边人行道完整。都发局提供
建商应确保建案周边人行道完整。都发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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