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检侦办林男为首的诈骗集团,先用虚设公司取得人头银行帐户,彼此间不断转移诈骗款项以躲避检警查缉,再派车手到银行领出现金,用场外交易或汇款方式购买虚拟货币「洗钱」,最后再流回诈团高层的手法,有单一受害人就被骗49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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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曹瑞宏指挥刑事局、云林县刑大等单位长期布线追缉,今年4月间将林男及车手等15人逮捕到案,侦办期间还发现某银行58岁张姓经理与37岁滕姓理专与诈团里应外合,帮诈团车手护航,提高临柜领款额度、不经审查就一次领走200万元,把「内鬼」通通抓住。
案件侦办期间杠上开花,意外发现某租赁车行竟与诈骗集团合作,车行陈姓负责人在车手出任务时,指派专车接送,或担当监视任务、第二手转收款项等,再从中收取费用,部分挂回车行帐上,检警日前将陈男、司机及车手等9人带回侦讯,云林地检今天侦结,两起案件共24人分别依诈欺取财、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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