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黄玮震7月13日凌晨执行巡逻勤务时,遭人开车高速逆向撞击,送医急救后不治,留下妻子及4岁幼子,顿失家中重要经济依靠,引发外界惋惜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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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议员彭佳芸指出,当时一度传出只能以因公死亡报请抚恤,因抚恤金与因公殉职抚恤相差数倍,新北市警局还特别发布新闻稿澄清,到现在市警局竟然还未将该案报请警政署从优抚恤,提醒侯市长应督促自己最熟悉警政系统,拴紧螺丝。

 

面对质疑,新北市警局发出三点声明澄清,第一、有关黄员抚恤相关补助项目,其中「殓葬补助费」、「公保死亡给付」、「新北市政府公务员因公死亡遗属慰问金」等三项,本局已于113年7月陈报,并已于8月份拨入遗属帐户。

其次、另有关「抚恤金」及「因公伤亡慰问金」等2笔金额尚未陈报系考量法令将修正放宽抚恤认定标准并提高慰问金金额,为保障黄员遗属权益,协助遗属争取较优渥条件,本局于修法后,依照修法的重点,汇整相关资料报请警政署认定,全力争取以因公殉职办理抚恤、并以最高标准核发殉职慰问金。办理进度均有向家属说明、亦能了解认同。

第三、有关《警察人员执行勤务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职者之慰问金》规定系于113年9月4日修正公布由原先新台币1,400万提高为2,000万。另《警察人员人事条例施行细则第17条》系于113年9月12日修正发布生效,放宽「殉职」认定标准,至今仅5个上班日,尚无拖延怠慢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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