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庭20日针对37名死囚提出之「死刑存废释宪案」判决合宪,但限缩适用范围,被外界认为已经是实质废死。

对此高大成表示「坚决不赞成废死」,他说,犯罪者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判处死刑就应该要执行,从事法医工作40年,没看过死刑犯改判出狱后,未再犯案的例子。

高大成指出,这些罪犯大多都是因为「被看不起」而动手伤人,但这些理由根本就不是理由。他也曾经反问过废死联盟成员,「你有至亲被杀害吗?如有再来赞成废死,我钦佩!」

他强调,无法接受死刑「有条件合宪」,因为宪法本来就有死刑,不然就直接废除死刑,现在说不能唯一死刑,不能理解是甚么道理。

高大成认为,死刑犯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而且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可以装出来,借此逃避死刑枪决,是很大的漏洞。但对于无法确认为其所为或仍有疑虑者,为免造成冤狱,当然不要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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