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书维被控于2019年2月间,邀请2名电视台女记者参加春酒餐会后到KTV续摊,并藉酒醉之际趁机对2人袭胸、摸臀等,遭2女同声喝止,但张男并未作罢,在其中1名女记者叫小黄送他回服务处时,张竟在车上要求运将开往摩铁,被害女记者担心得罪张,当下陪同进房后立刻如厕,岂料,一出厕所就被张强压并扯掉内衣裤。
此时,女记者向张书维哭诉刚好生理期来,仍被张男强逼口交,张原本想硬上却「硬不起来」而作罢。事后,张虽辩称KTV内仅是男女正常互动,且原本就约好与女记者到摩铁开房间,对方没拒绝,之后因酒醉昏睡,在房间内发生的事完全没印象。
张书维性侵女记者事件爆发后,李鸿钧立刻辞退张男,张男也公开道歉,但他否认性侵,声称双方情投意合,一审法院认为,女记者在案发前仅与张见过1、2次面,同行女记者是考量经营人脉才同意前去应酬,并非有暧昧情愫,且被害人事后也抱怨同行女记者为何丢下她自行先离开,认定被害人并非愿意与张独处。
高院则认为,张书维在KTV与其中一名女记者合唱时,借机搂她肩膀,左手顺势往下「抓捏搓揉」左胸,女记者闪躲后,张男继续搓摸,还往下抚摸腰部,甚至伸入裙子里,在臀部及大腿间来回抚摸,女记者躲开后,转而对另名女记者下手,以左手肘顶碰她右胸,然后搂肩摸胸,女记者蜷曲身体抗拒,张男仍继续抚摸。
被张男摸臀的女记者因不胜酒力先离开,仅剩下另名女记者联系张男朋友来接他,但张男友人说无法前来,请女记者送张男回办公室休息,她只好叫小黄与张男一起搭车,途中张男却要求司机开往摩铁,女记者反对,张男安抚说送他到摩铁就可以离开。女记者陪张男办妥入住后,因尿急进房间上厕所,离开时突然被张男强压在床亲吻胸部,衣服也被脱掉,张男还以阴茎摩擦撞击她下体,但因不能勃起,女记者也哭喊自己生理期,张男于是改逼口交。
2名女记者出庭时,声泪俱下指证张男恶行,一审认定张男不仅在KTV咸猪手,还在摩铁逼口交得逞,依强制性交1罪、强制猥亵2罪,合并判他7年。张男上诉后,高院改认他逼口交未遂,依强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4月,强制猥亵2罪各判1年4月,合并应执行4年6月徒刑。张男又上诉,最高法院对强制猥亵部分驳回上诉定谳,而逼口交是否得逞部分发回高院更审,高院更一审改认定性侵既遂后改判3年2月,张再上诉,最高法院今驳回定谳,已入狱的张男还要在狱中多待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