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运输管理科科长林诗钦说,日前中和区一位民众因公车已驶离站位、来不及搭车而在车道上以肉身阻挡公车行进,妨碍交通行为,除造成自身危险外,恐触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第1项,于道路上拦阻人、车通行,妨碍交通,可处于新台币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罚锾。
林诗钦表示,新北市幅员广大,计有361条公车服务路线,今年平均每天载客总量达76万人次,而平均每日则约有14件乘客投诉反映公车服务不佳等问题。
交通局呼吁,请民众如遇公车服务有缺失,可拨打1999市政服务专线或交通局公车申诉专线(02)8968-2460,循正当申诉管道反映,以维护自身权益及协助提升公车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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