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动保处表示,虽然近年致力于传达正确的动保观念、完善动物保护与生命教育,惟仍多次接获动物遭兽铗或山猪吊夹伤之通报案件,因此今天由动保处李绍微课长偕同大溪区永福里里长廖芊桦、永高登山协会等与会人员,备齐装备循乌涂窟山登山路径,沿途查勘路径有无架设兽铗或山猪吊;参与活动人员也向往来的登山客宣导禁用兽铗或山猪吊相关法规,以强化民众法律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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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处呼吁民众依据动物保护法第14-1、14-2条规定,任何人禁止使用兽铗与山猪吊,且主管机关得迳予排除或拆除并销毁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规避、妨碍或拒绝,亦明定非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任何人不得制造贩卖、陈列或输出入兽铗,违反者最高得处7万5,000元高额罚锾;造成动物重伤或死亡者,可依同法第6条规定移送,最高得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倘发现有人使用兽铗或山猪吊,请立即通知动保处(03-3326742)派人移除或拨打1959动保专线,将尽速派员到场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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