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动保处表示,近年随著网路购物的普及,网路拍卖贩售之商品种类五花八门,新北市动保处提醒民众,动物用药品并非一般商品,不可以在网路上贩售或自行使用,网路贩售经登记的药品依法可处最低新台币9万元罚锾,若擅自贩售未经核准之动物用药品,属动物用禁药,依法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罚金。进行网路交易时应该注意相关法规,严重甚至可能要负担刑责,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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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保处指出,依现行法规,贩卖动物用药品应先向所在地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请,经审查合格并核发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后,才可以营业,且应依登记地址营业并于场所明显处悬挂许可证,亦不得于网路上贩售。若为处方药品,需经由执业兽医师开具处方笺才可以买卖及使用。
动保处定期派员加强查核贩卖业者,自113年1月起共查核访视动物用药品相关场所128场次,并抽查药品销售纪录、处方笺等资料共计202件及宣导相关法规,如查获违反处方药品之买卖条件或上网贩售动物用药品,甚至是无照贩售的情形,将依动物用药品管理法第40条处新台币9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据统计113年迄今共开罚7件未经许可擅自于网路贩售动物用药品案件,5件涉及动物用禁药移送地检署侦办。新北市动保处呼吁,千万不要在网路上贩卖动物用药品,一旦查获都将重罚,切勿以身试法。
动保处提醒,家中毛宝贝如有用药的需求,应依兽医师建议使用适合的动物用药品,并且谨慎选择购买途径,认明合法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者购买,除确保动物用药品品质外,也守护毛宝贝健康。另外,若发现违法行为,可立即通报1999市民热线或动保处专线02-29596353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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