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诈团其余共犯还包括李富雄、蔡建国、张云祥、庄雅妃、涂佑颉、林乃仕、张正岱、蔡金燕等8人,检方当时对车手头陈鉴等3人求处重刑,并怀疑还有幕后首脑,检方将另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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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今年7月首度开庭审理陈鉴涉诈团车手头案时,他否认犯罪,辩称是受共犯张云祥请托代为收取虚拟货币投资款,直到11月5日,法官让陈鉴与被害人调解,最后达成和解并裁定停止羁押。
新北市警方今年4月获报调查一起诈欺案件,因此派员假装配合与诈团面交取款,果然在板桥区民治街逮捕第1名车手李富雄,事后向上追查,陆续逮捕陈鉴及蔡男2人,陈鉴还一度亮出「余天办公室特助」名片,并强调只投资虚币,帮朋友收钱,没有担任诈团车手。
检警当时查出,陈鉴所属诈团分为三层,首脑张云祥、庄雅妃将不同等级的被害人区别为不同上下线,指挥陈鉴、李富雄担任第一层车手头,或由陈鉴、蔡建国担任第二层车手头,向车手李富雄、涂佑颉、林乃仕、张正岱、蔡金燕收取俗称的水钱赃款。
陈鉴等人还被查出今年3、4月,他们以以LINE群组的股票投资,诈骗台北市、新北市和新竹县竹北等6名被害人,分别骗取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金额。陈鉴等车手头收取车手水钱后,再依照张云祥、庄雅妃指示,将赃款转为虚拟货币,借以隐匿诈骗不法所得。
检方起诉指出,陈鉴加入诈骗集团担任车手头后,利用通讯软体联系成员,并负责担任收水,但陈鉴被逮后始终否认犯行,但经调查后,认定陈鉴犯罪事实明确,因此依诈欺罪、《洗钱防制法》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起诉,且收水犯行造成被害人重大损失,因此建请法院从重量刑。陈鉴后来在新北地院审理时仍否认犯行。
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陈鉴已于本月5日调解庭上与被害人调解成立,事后陈鉴获法官裁定停止羁押,法官今依共同诈欺取财等罪判陈鉴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应付保护管束,但要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并接受8小时法治教育课程,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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