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指出,该六年级生去年在体育课疑有违反秩序的行为,教师将他架到学务处,但该生手上挥舞软式乐乐球棒打到教师,引发教师的不满,虽该生家长要求孩子隔天要向教师道歉,但教师不接受也报警,辖区派出所2警进入校园带走学生做笔录,此等对待小学生,不是霸凌吗?
李中表示家长信任孩子送至校园,但校方却解释「吓吓学生」,难道警察的功能是用来吓学生?儿少法、儿少权益都不懂,要怎么教育及执法?并问警察局长有无传票,如何可将孩子带走?
警察局长李文章回答,警方进入校园有一定的SOP,警员已受处分,该所所长也已调离。
该校校长黄美桦也到场备询,解释学生是拿球棒打老师,但李中拿出乐乐球棒表示材质不同,质疑学校说法及报告是要入学生罪行。
卢秀燕也震怒表示虽是个案,但很痛心,尤其该生已道歉,教师还不放手,是最坏的教育示范,教孩子认错却不放手还追究报警,警方没有传票,校方还让学生被带走,毫无法律观念!要求教育局、警察局等单位查察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