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声明全文如下:

事件的起点

3月26日,我们接到学校主任的电话,得知孩子在学校与老师发生冲突。我们当下非常重视,立即在电话中向老师道歉,并关心老师的状况,老师回应「没事!」跟老师道歉,老师回应「收到!」,让我们稍感宽心。然而,当孩子回家后,他主动向我们说明事情经过,并脱下上衣让我们看到他身上的伤痕与疼痛处。他清楚地模拟著与老师肢体上的冲突如何发生,被老师用双手将上下半身折成90度,过度疼痛下意识挥动手中的乐乐棒打到老师大腿,之后老师将他从他后方整个抱起,双脚离地,边拖边带至辅导室。我们发现,这些情况与主任所描述的内容不完全一致,于是拍下照片,并立即将孩子的情况回报给主任,希望获得进一步的说明与协助。

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师道歉

3月27日一早,我们便与主任联系,希望他协助处理孩子向老师道歉的事。我们也特别要求,孩子道歉后需要向主任领受惩罚。事实上,孩子因为这件事情,当晚辗转难眠,直到清晨四点才稍微入睡。后来他告诉我们,他不明白为什么老师抓伤他(身上确实有伤痕,也提到胸口疼痛),但爸爸仍坚持要他去向老师道歉。即使他将身上的伤痕给爸爸看,爸爸仍斥责说:「你在跟我装可怜吗? 你打了老师还有脸在这边跟我装可怜,去道歉!」

突如其来的转折

我们原本计划下午请假到学校接孩子,由父母亲自带孩子向老师道歉。虽然我们认为老师在处理方式上可能有改进的空间,但我们还是选择让孩子完全承担这次的错误和责任。然而,没想到当天早上8点49分,就接到主任通知,说老师已经报警。主任和我当时都认为,这顶多是训斥孩子一下,主任也承诺会在旁照顾孩子,有任何情况会立即通知我们。结果在9点06分,主任再度来电告知,孩子突然要被带上警车,请我们直接到派出所去处理。我们从来没有说不方便到场,爸爸接到电话后立刻赶往派出所。

到了警局后,原以为孩子又与老师发生冲突,原以为老师会在警局帮助爸爸厘清到底发生了甚么事?结果,老师做完笔录就离开了,留下孩子独自在警局等爸爸。爸爸看到孩子已经紧张到把双手指头都抠到流血,结果才知道是因为道歉老师不接受,竟然直接报警。我们内心充满疑惑,为什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下午原本计划好的道歉,这时也不知该如何进行了。由于孩子仍表示身体疼痛,我们当天带他去看了医生,并验了伤。

始料未及的传票

我和爸爸原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我们了解孩子的状况,也能体谅老师的辛劳。因此决定不再追究。然而,到了5月,我们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让我们感到非常困惑。为什么会有传票?如果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是不是应该仔细了解清楚整个事情的经过?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

我们曾向学校提过要申诉,反映不当管教的情况,但并未提及任何教师的姓名。因为我们清楚,一旦提到具体姓名就会成案处理,而我们并不想对老师采取任何不利行动。我们的目的只是让学校知道我们对这件事的处理进展感到疑惑,特别是为什么会有传票的出现。

了解的开始:校长的应对令人失望与震惊

在我们提出想要申诉的隔天也就是113/6/5,校长(下称女士)请学务主任联系我们,希望我们到校长室面谈,我们立即处理手边的工作依约前往。会谈时,除了校长和学务主任,还有家长会长等共5人在场。面谈一开始,我们就询问女士今天约我们来的目的。女士回答说:「既然你们不拐弯抹角,那我也直话直说。」接著她说:「我不希望我的学校变成侦查庭!」于是,爸爸接著问:「所以,校长您知道发生甚么事?」

女士信誓旦旦地表示她完全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我们发现,她连孩子是在道歉时被带离学校去警局的基本事实都不了解。爸爸当场指出女士对事情毫不清楚,却还找我们来面谈。结果,女士突然情绪失控,用力拍桌,对我们大声怒吼:「我不干了!我辞掉校长可以吧!」这种反应让我们觉得十分不可思议——明明是女士邀我们来,却突然对我们拍桌大吼。

此时,家长会长试图缓和气氛,请大家冷静三分钟。然而,女士在坐下前又继续补充说:「我妈妈说,当校长这么委屈,就叫我辞掉校长,她养我!」我们听了再次愣住,完全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场令人匪夷所思的对话。

这个经历也让我们发现,女士身为一校之长自始自终没有考量与顾及孩童的权益,令人震惊也失望至极! 同时也让我们决定自己来弄清楚许多的为什么?

家长说,事件第一天孩子返家后,脱下上衣让他们看到他身上的伤痕。家长提供
家长说,事件第一天孩子返家后,脱下上衣让他们看到他身上的伤痕。家长提供

法庭上女士的二度伤害

在113年6月21日,不知为何,女士出现在少年法庭,表示要一起出庭。庭审期间,法官直接询问女士:「在你得知报警后,你做了什么?」让人震惊的是,女士竟当庭撒谎,声称她让孩子进行爱校服务。事实上,这项爱校服务完全是我们与学务主任沟通后达成的共识,并非她的安排。她对这件事情根本没有任何实际行动或介入。

更加令人心寒的是,当女士得知孩子在道歉时被带至警局后,她竟对这件事情毫无关心,也未展现出一丝应有的责任感。作为一校之长,她既没有致电关切孩子的处境,也没有进一步调查事情的真相,当然对孩子会被移送少年法庭一事全然不知。在6/5的会谈中甚至说出: 我打电话问过,进法庭就是走个程序,不会怎么样的。这种冷漠的态度,让我不禁无助与心碎。

孩子当时无助地面对自己无法理解的处境,而我们作为家长,努力教育孩子负责任、道歉,但却在过程中看见了应该保护和指导孩子的校方,表现出如此冷漠和失职。特别是当我们回想,若当初没有要求孩子向老师道歉,是否就不会演变成如此令人伤心的局面? 

孩子本应是在校园内获得支持与保护,但却成为一桩校园冲突中最大的牺牲者。作为母亲,我无法不为这一切感到深深的遗憾与难过。校长那天在庭上的冷漠与推卸责任,真的让人心寒。

遗憾教育局知情教师报警一事却未进一步关切

113/6/9 我们已告知教育局,学期初因学生管教事件,教师擅自通知警方到校并带走学生,此举已超出教师管教权限。校长知悉事件后亦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113/7/30再度陈情市长信箱,陈述H童在上学期间并非现行犯,亦非紧急状况,却遭警方带离学校至警局。校方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教育相关规范?教师与学生,双方权力不对等,是否符合师对生之霸凌行为?教育局仅给了简单的回复。没有说明教师擅自通知警方到校并带走学生至警局一事是否合法?合情?合理?

卢秀燕今为昨天批评该名老师「不适任」的言论道歉。鲜明摄
卢秀燕今为昨天批评该名老师「不适任」的言论道歉。鲜明摄

无法理解的调查报告结果

113年10月21日学校发文说明认定不当管教事件不成立,说明老师报警是个人行为,因此不适用学校内部处理学生行为的程序。例如,按照学校内部规定,针对学生的处理(如报警)通常需要先经过导师或辅导室提供意见,并且提交给学生奖惩委员会或相关委员会讨论并决议后才能进行。但因为这次的报警行为被视为老师的个人决定,所以这些规定并不适用。

我们始终相信,教育不仅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价值观的引导。当孩子犯错时,他们需要的是大人用正确的方式教导,而不是一味地将问题推给司法机关。这样的观念落差,让我们对学校的立场和责任感到困惑。尤其又是在孩子道歉的时候,直接报警。

后记

女士拍桌大吼的行为深深地提醒了我们,这件事情我们必须好好的了解,更提醒我们有必要重新检视和厘清我们的教育观念。如果我们的观念真的有误,我们愿意反思并承担应有的责任。

我们从来没有干涉老师如何管教孩子,因为我们始终相信,学校的教育专业和师长的判断能为孩子带来正面的影响。然而,正因为这份信任,我们竟然完全没有察觉,孩子在学校早已经被自己的导师霸凌了一段时间。(这名教师的行为已成案并受到了处罚)。我们当时的震惊与自责无以言表,孩子所承受的痛苦,是我们作为父母最深的遗憾。

后来,113/6/8学校的毕业宿营再次发生了不当管教的事件,我们的孩子也在其中成为受害者。当时,许多家长透过LINE联系我们,希望我们一起站出来讨回公道。但我们依照孩子的意愿选择原谅,只因为学务主任在那次事件中展现出高度的责任感与同理心。他主动承担,迅速处理事情的善后,甚至细心地向孩子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让孩子能够释怀。我们当时甚至告诉学务主任,不需要为处理我们家这里,赶紧处理其他的事情无妨。

如果教育的标准是——老师可以在校园内自由报警,并请警察带走孩子去警局作笔录;如果孩子犯错,或即使已经道歉,但因老师的不满意就可以直接报警处理——那么,若这一切真的是正当且合理的,我们愿意诚挚地道歉,并认错接受指正。

我们已经强迫自己的孩子做到勇于承认错误、勇于负责,即使他内心不理解、甚至觉得委屈,我们依然要求他勇敢承担他错误的部分。然而,我们不禁要问,那些被称为「师长」的大人们呢?是否也能同样做到?

作为孩子的榜样,师长是否能坦然面对自己的疏失?是否能诚实承担自己应有的责任?当一个孩子因为师长的行为被带到警局、进入司法程序,甚至承受身心压力时,师长是否曾停下来反思,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真正符合教育的本质?

孩子天真地相信大人会教他们分辨是非,但当我们强迫孩子道歉、承担错误时,孩子心里一定也会疑惑:那些理应示范责任与诚实的师长,为什么可以推卸责任,甚至冷漠以对?

教育不是单向的训诫,而是彼此成长的过程。如果我们对孩子有如此严苛的要求,那么师长们是否也应该以同样的标准要求自己?我们的孩子需要的,不仅仅是一句「你错了」,更需要看到那些教育者以真诚和勇气,告诉他们:「我也会承担责任,因为这是对的。」

延伸閱讀:卢秀燕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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